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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中水

发布时间:2021-08-26      点击次数:1067

筑中基本概念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贫乏的国家,同时又是一个水污染严重的国家,要解决就得从源头抓起,建筑物和建筑小区是生活用水的终端用户,又是点污染、面污染的源头,比起工农业用水大户,小而分散,但总量很大。因此在工程建设时,应首先考虑各种资源的配置和利用,对建筑和建筑小区的污、废水资源进行充分利用,这也是节水优先、治污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
中水是将各种排水经过适当处理,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后,可在生活、市政、环境等范围内杂用的非饮用水,从地域上可分为城市中水、区域中水、建筑小区中水和建筑物中水。建筑中水是建筑物中水和建筑小区中水的总称。建筑中水的用途主要包括绿化用水、冲厕、街道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消防以及景观环境用水等范围。中水利用是污水资源化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已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因此,在缺水城市和地区,应积极推广和应用。
 设计条件和原则
1.应按照当地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含条例、规程等),配套建设中水设施。
国家和一些省市对中水设施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明确要求自 2018 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 万m的新建公共建筑、北京市2万m、天津市5万m河北省10万m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到2020 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京津冀区域达到30%以上。
北京市政府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下列工程,应按规定配套建设中水设施:(1)建筑面积2万m2以上的旅馆、饭店、公寓等:
(2)建筑面积3万m2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文化体育等建筑(3)建筑面积5万m2以上或可回收水量大于150m3/d的居住区和集中建筑区等。
现有建筑属上述(1)、(2)项规定范围内的应根据条件逐步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应配套建设中水设施的建设项目,如中水来源水量或中水回用水量过小(小于50m3/d),必须设计安装中水管道系统。
2.缺水城市和缺水地区,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在征得建设方的同意后,应建设

第7幸 建花中水
中水设计标准》GB 50336 的规定。 又中水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或规定,工程设计应符合《建会 
中水设施。

7.2.2 中工程设计
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中水设施建设的内容。 1、中水工程的设计应符合本节7.21条设计条件的要求。 2缺水城市和地区在各类建筑或建筑小区总体规划设计时,应包括污水、废水、用 
3中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现
、中水工程设计应根据可利用原水的水质、水量和中水用途,进行水量平衡和技术靠、经济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分析,合理确定中水水源、系统形式、处理工艺和规模。中水工程设计应做到安全可
5.采取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确保中水系统的功能和效益。鼓励采用国内外成熟的先进工艺活饮用水给水系统及可能产生的误接、误用。
6.中水工程设计必须采取确保使用、维修的安全措施,严禁中水直接或间接进入生
7.3中水原水及水量计算

7.3.1 建筑物中水原水
1.建筑物中水原水可取自建筑的生活排水和其他可利用的水源。
2.医疗污水、放射性废水、生物污染废水、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排水,不得作为中水原水。
注:本条规定的各类原水同样适用于建筑小区中水原水。
3.职工食堂和营业餐厅的厨房排水不宜作为建筑物中水原水。
4.建筑物中水原水的确定应按照水量平衡需要,可选择的种类和选取顺序为:(1)卫生间、公共浴室的盆浴和淋浴等的排水;(2)盥洗排水;
(3)空调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4)冷凝水;
(5)游泳池排水;(6)洗衣排水;(7)厨房排水;(8)冲厕排水。
5.建筑物中水原水一般不是单一水源,通常有三种组合方式:
优先选用;
(1)盥洗排水和沐浴排水(有时也包括冷却水排水)组合,通常称为优质杂排水,应
(2)冲厕排水以外的生活排水的组合,通常称为杂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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